輔系課程
學程輔系修讀辦法
1. 輔系的申請條件:
各學系學生於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者,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二學 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其他學系為輔系。
2. 修讀輔系之學生,如何取得輔系資格:
選讀輔系學生,應修畢各該輔系所規定之專業(門)科目,已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,則於其畢業生名冊、歷年成績表及畢業證書載明輔系名稱。
3. 輔系的申請時間、流程及選課規定:
申請輔系請於各學期(大四下學期除外;建築學系大五下學期除外)學期成績公佈後至註冊前提出。修讀輔系需上網申請並檢附全學年成績單一份經輔系及原系主任、院長簽核後送交註冊組申請。 輔系申請經核准後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選課,請依各系輔導及各系輔系所規定之專業(門)科目選讀課程。
學程輔系修讀科目
| 學系 | 輔系修讀科目 | 學分數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
資訊科技應用與管理 學士學位學程 |
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| 3 |
一、至少修滿 21 學分(如左列科目)。 二、選修本學程為輔系者,輔系科目中若已為其原系之必修或必選者,不必再修,但不得抵免,得由學程主任指定本學程相關課程代替。 三、如有以上未提及之事項,得由本學程主任裁定。 |
| 電腦網路 | 3 | ||
| 資料庫系統 | 3 | ||
| 離散數學 | 3 | ||
| 管理資訊系統 | 3 | ||
| 計算機概論 | 3 | ||
| 機器學習 | 3 | ||
| 資料探勘 | 3 | ||
| 雲端計算 | 3 | ||
| 作業研究 | 3 | ||
| 電子商務 | 3 | ||
| 演化式計算 | 3 | ||
| 資料視覺化 | 3 | ||
| 合計 | 21 |

